关于印发《拱墅区社区志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浏览次数:27928次    发布日期:2014-07-11 00:07    来自:杭州志愿者网

区志工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志工委:

根据《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19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10〕9号)精神,推进我区社区志愿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确保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区志愿服务工作发展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拱墅区社区志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希望按照要求,遵照执行。

 

 

 

                  拱墅区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9日

 

拱墅区社区志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

 

社区志愿服务站是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基层组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19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10〕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履行社区志愿服务站工作职责,按照“八个有”的规范要求扎实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搭建社区志愿服务基础平台,特制定本标准。

一、社区志愿服务站机构设置

社区志愿服务站站长由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领导担任,副站长由社区团组织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担任,各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为成员。

二、社区志愿服务站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各项措施和制度;

2、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考核和表彰;

3、制定志愿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物资的筹备、使用和管理;

5、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6、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合作活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

8、建立志愿服务档案,建立志愿服务评价制度。

三、社区志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

1、有统一的标识

在社区办公场地挂有社区志愿服务站牌匾(长1200px×宽750px,正面为杭州志愿者标志,文字内容为“拱墅区××街道××社区志愿服务站”,字体颜色为黑色);志愿者参与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头戴“志愿者”标志红色帽子,佩戴《志愿者证》。

2、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每个社区有4及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志愿服务工作固定办公场所,场所内志愿服务工作相关信息上墙公示(《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本社区特色志愿服务项目、服务热线、志愿服务队情况及负责人等信息);每个办公场所配有可上互联网电脑、固定电话及传真等办公设备;设施维护到位,作用发挥良好;有条件的社区可设立志愿服务办事窗口。

3、有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

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要明确负责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的社区工作者,明确社区志愿服务站负责人;各社区成立5支及以上志愿服务队伍,并按照《志愿服务组织备案登记》的要求,在街道志工办备案登记,由街道志工办负责每年年检一次;本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社区常住人口的12%或以上。社区志愿服务站每季度召开一次志愿服务队队长例会,总结上季度工作,布置下一季度工作任务;注重志工队伍的培养,各社区有10名以上常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骨干,能够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在社区办事窗口设立志愿者招募点,公布招募热线,备有《注册志愿者登记表》,有志愿者来电来访记录本。

4、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

志愿者要实行注册登记,认真填写《注册志愿者登记表》,信息准确全面;建立志愿者档案,以《注册志愿者登记表》为基础一人一档,及时按照专业、特长、服务意向进行分类;发放《拱墅志愿者证》,每次活动开展后,志愿服务信息要及时登记到志愿者证上;志愿服务对象有备案登记,特别老年人、残疾人和其有特殊困难人员的情况和需求情况。

5、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

社区志愿服务站有4项以上长期(半年以上)坚持开展的服务项目,如扶弱帮困、促进文化文明、便民利民、倡导低碳环保等活动;活动台帐齐全完备,有活动计划、参加人员、开展情况、成效评估、经验分享、活动图片等内容。

6、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服务基地

依托社区内活动室、户外活动场所、养老院、康复中心等公共场所和福利机构,设立1个以上固定服务点;服务基地环境整洁、设备维护良好、标识明显清洁,在居民群众中有一定知晓度。

7、有完整的活动计划

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每月有服务主题和具体实施措施,有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参与人数、经费使用等内容;每年年中有工作小结,年底有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街道志工办;有活动开展记录(包括图片和文字报道)。

8、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建立领导负责制度,社区班子有明确分工,有具体负责人;建立注册招募制度,有具体管理细则,有专人负责志愿者招募、时数确认;建立培训制度,每年参加或组织3次以上志愿服务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达到本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50%以上;建立经费使用制度,每次活动经费开支明细清晰;建立团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联系志愿服务队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9、拱墅区社区志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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